一、項目簡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市國資委《關于做好出資企業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的通知》(2017年8月8日),擬對南通產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南通國城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任職期間的經濟
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
二、被審計企業基本情況
南通國城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系由南通市人民政府批準,由南通產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南通觀音山經濟開發有限公司和南通市新通海經濟開發有限公司共同出資設立的國有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主要從事房地產經營開發業務。
2017年底財務指標:資產總計64539.18萬元,營業收入10434.01萬元。
三、審計業務要求
(一)按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參照《南通市國資委出資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辦法(試行)》(通國資發〔2010〕26號)、《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中辦發〔2010〕32號)、《南通市市級部門(單位)內部管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辦法》(通辦發〔2012〕54號)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開展審計工作,出具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審計內容主要包括:
1、企業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
2、企業凈資產變化及保值增值情況。
3、企業的重大經濟決策的效益效果情況。
4、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5、國有資產出資人履行經濟管理和監督職責情況。
6、廉潔從業情況。
7、其他需要審計的事項。
法定代表人任職期間為2015年11月-2018年4月。
四、時間要求:
自中標通知書發出1月內,完成現場審計工作,出具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待與被審計對象交換意見后,出具正式審計報告。
五、投標單位資質要求
投標人須為江蘇省綜合評價AAA級及以上會計師事務所,成立3年以上,熟悉大中型企業審計工作,近3年無因違法、違規行為予以處罰記錄,并在承擔審計業務中未出現重大審計質量問題和不良通報信息。現場執業注冊會計師人數不少于2名。
六、需提交資料:
(一)投標單位介紹,營業執照、執業資質證書復印件、項目實施方案、參與本項目的人員情況表(人員資質證書復印件附后)。
(二)費用報價
以上資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七、標書送達
請各投標人將投標材料(須密封,封口加蓋公章)于2018年11月5日11:00前遞交至我公司法務部(南通市工農路486號君庭假日酒店7樓710室,聯系人:李建兵,聯系電話:85537186)。
八、開標和評標
開標由招標人自行組織,通過內部評審,以價格單因素法確定中標人。若出現兩個或兩個以上最低有效報價,招標人將另行組織最低有效報價的投標人重新報價(新報價須低于原報價)。
九、其他事項
南通產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享有對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的最終解釋權。
南通產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