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建立基金(項目)投資盡調 會計、法律合格服務機構的公告
2021-10-29
為進一步保障我司基金(項目)投資方面中介機構的相關服務質量,我司決定通過公開方式征集基金(項目)會計、法律合格服務機構。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征集的合格服務機構分為以下二類: (一)會計類 (二)法律類 二、中介機構申請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依法設立并正常執業; 2.在南通市常設辦事機構、分支機構或有固定團隊,有健全的組織架構、完善的質量控制制度和風險管理制度; 3.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4.執業人員按國家規定通過有關部門年檢; 5.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專項條件: 1.會計類: (1)具備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自律組織核準的資格資質; (2)應通過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如分所報名,所在的總所應通過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0年度的財務報表,或2020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成立不滿一年不需提供); (4)合格供應者在職人員不少于20人(含20人),其中具備注冊會計師執業證書的不少于10人(含10人)(提供社保花名冊及注冊會計師證書、有固定團隊在南通的由總部或所在分所開具書面說明加蓋公章并提供相關服務南通項目的佐證材料); (5)南通團隊的相關成員近三年須有過基金服務或IPO或上市公司并購重組或上市公司定增服務經驗(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法律類: (1)具備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自律組織核準的資格資質; (2)合格供應者在職人員不少于20人執業律師(含20人)(提供社保花名冊及律師證書)。 (3)南通團隊簽字律師有過私募基金管理人成功備案經驗或相關基金服務經驗或IPO或上市公司并購重組或上市公司定增服務經驗(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三、中介機構申請合格供應者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以下材料均需提供1式1份,原件備查,并提交1份電子版(發至郵箱)〕 (一)基本材料 1.中介機構合格投資者申請表(附件一); 2.承諾書(附件二); 3.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4.中介機構的基本情況(附件三); 5.中介機構營業執照和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身份證復印件;中介機構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基本情況表(附件四); 6.提供2020年度的財務報表,或2020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成立不滿一年不需提供)(會計類); 7.中介機構執業證書、資質證書、從事證券期貨業務證書(沒有不需提供)復印件; 8.上一年度通過有關部門年檢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10.中介機構章程或關于組織架構、質量控制、風險等管理制度文件復印件; 11.中介機構報名項目團隊人員登記表(附件五),執業人員執業證書復印件、提供2020年度年檢后的執業證書復印件及社保繳納記錄; 12.合格供應者應具備的專項條件中提到的相關材料; 13.根據需要應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上述材料請用A4紙張打印,并按以上順序裝訂成冊,所有文件均需加蓋公章。 四、公示及提交申請材料截至時間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1年10月29日至11月12日,為期10個工作日; (二)申請材料遞交截止時間為2021年11月12日17:00前(相關材料需當面遞交,郵寄作廢)。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戴晨光;聯系電話:0513-55880983 電子郵箱:nt55882009@163.com 地址: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工農路486號7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