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國盛環境修復有限責任公司 關于重組審計招標公告
2021-06-17
南通國盛環境修復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盛環境)擬購買社會服務,歡迎具備規定資質的審計機構參與投標。 一、被審計企業基本情況 1、南通國盛環境修復有限責任公司(母公司): 經營范圍:環境修復工程的設計、施工;提供場地評價及技術咨詢服務等。 財務指標:2020年12月31日資產總額:51,372,280.15元;凈資產:18,229,648.71元;2020年1-12月營業收入:1,918,389.81元。 2、南通國信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 經營范圍:環境影響評價、環境風險評估、建設項目竣工驗收、規劃編制、清潔生產審核、場地調查方案等。 財務指標:2020年12月31日資產總額:33,407,699.37元;凈資產:30,435,538.89元;2020年1-12月營業收入:18,733,895.86元。 3、江蘇國創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孫公司): 經營范圍:環境保護監測;產品檢驗;食品檢驗、農作物檢驗;土壤監測;環境影響評價咨詢;企業清潔生產咨詢;職業衛生評價咨詢;安全生產評估咨詢。 財務指標:2020年12月31日資產總額:15,792,991.77元;凈資產:11,714,985.01元;2020年1-12月營業收入:11,281,494.76元。 二、服務需求 1、南通國盛環境修復有限責任公司與南通國信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擬重組合并,擬對南通國盛環境修復有限責任公司(母公司)、南通國信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江蘇國創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孫公司)三家公司進行審計(包括單體及合并報表)。 2、審計基準日:2021年05月31日。 3、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業務獨立性,要求參與本次審計投標業務的單位不得再參加資產評估業務招標。 三、審計業務要求 按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參照《企業會計準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開展審計工作,出具審計報告。 四、投標單位資質要求 (一)投標人必須符合國家《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 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并出具承諾函; 3、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4、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二)投標人必須在南通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中介機構庫里。 (三)投標人須為江蘇省綜合評價AAA級及以上會計師事務所,熟悉大中型企業審計工作,近3年無因違法、違規行為予以處罰記錄,并在承擔審計業務中未出現重大審計質量問題和不良通報信息。 五、投標相應文件: 投標人須提交報價函、投標相應文件。 (一)報價函 本標的最高定額限價120,000.00元,包含專項審計服務的勞務、保險、利潤、稅金、交通、食宿等一切費用、各種稅費及政策性文件規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責任等各項應有費用。 (二)投標相應文件 1、文件組成: (1)關于資格文件的聲明函;(2)投標人《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的復印件(或三證合一的復印件),入市國資委中介機構備選庫證明材料復印件;(3)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授權委托書(如有授權);(4)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如有授權);(5)投標人近三年承擔的類似項目,提供完整的合同復印件;(6)審計服務團隊人員配備方案、安排計劃,審計團隊執業資格、審計經驗、業績、獎勵相關的證明材料;(7)國家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資料。 2、文件要求: (1)數量:為一本正本,二本副本,需裝訂成冊; (2)文件須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章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蓋公章,以上文件資料必須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 (3)文件須裝袋密封,封口處須加蓋公章,封面應注明單位名稱等。 七、標書送達 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1年6月26日下午3:00,投標人應在此之前將密封的投標文件送達或寄達南通市崇川區勝利路168號11幢1樓,逾期送(寄)達的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視作廢標。標書郵寄的以郵戳時間為準。 八、開標和評標 開標由招標人自行組織,通過內部評審,以價格單因素法確定中標人。若出現兩個或兩個以上最低有效報價,招標人將另行組織最低有效報價的投標人重新報價(新報價須低于原報價)。 九、時間要求 自中標通知發出后20個工作日內,出具專項審計征求意見稿。待與委托人及被審計單位交換意見后,出具正式專項審計報告。 十、其他事項 南通國盛環境修復有限責任公司享有對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的最終解釋權。 本項目聯系人:李葉,聯系電話:0513-89071365。
南通國盛環境修復有限責任公司 2021年6月17日 |